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烟气脱硫脱硝特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原标题: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烟气脱硫脱硝特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烟气脱硫脱硝特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赞同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能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随州公司)将湖北随州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随州火电项目)脱硫脱硝新建工程通过特许经营模式交由随州国能龙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随州龙源环保)进行出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随州火电项目静态总投资相应调减23,076万元,调减后的项目静态总投资为464,214万元。机组建成投产后,随州公司依照国家和地方现行脱硫脱硝电价补贴有关政策,按照不高于国家规定的脱硫电价1.5分/千瓦时、脱硝电价1分/千瓦时和双方约定的电量计算标准计价,与随州龙源环保结算脱硫脱硝电价收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11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115、122)。

  2021年12月17日,随州公司与随州龙源环保签署了《国能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2×660MW机组烟气脱硫特许经营合同》及《国能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2×660MW机组烟气脱硝特许经营合同》,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合同标的:特许人(随州公司,下同)同意被特许人(随州龙源环保,下同)为脱硫脱硝特许经营合同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出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等特许经营活动。

  2. 合同价格:预计随州公司每年将向随州龙源环保支付脱硫脱硝电价收益约14,137万元,其中脱硫电价收益约8,482万元,脱硝电价收益约5,655万元,合同具体发生金额按年度据实结算。

  3. 付款方式:在特许方项目正式建成投产之后,特许方按现金支付的方式按月度向被特许方支付脱硫脱硝费用。合同不存在预付大额定金、付款及交割约定等情形。

  (1)合同任意一方违反合同规定,擅自解除合同,或因本方自身问题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2)特许方违反合同相关约定,延期支付被特许方任何脱硫电价收益或脱硫热价收益的,应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被特许方赔付滞纳金;

  (3)被特许方因本方问题造成本方运营的脱硫设施未能达到附件中约定的被特许方的性能保证值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政府处罚,并赔偿特许方由此产生的直接损失;

  (4)因特许方问题造成被特许方中止本项目运营的,特许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被特许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中止运营超过180日的,被特许方有权解除合同,特许方应按合同解除之日的被特许方脱硫设备资产的评估值予以回购并赔偿被特许方由此造成的预期收益损失。被特许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特许方经济损失或被政府部门处罚的,被特许方应予赔偿;如造成合同连续180日(遇不可抗力事件则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起180日后)不能正常履行,或符合合同约定的终止的条件下,特许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被特许方赔偿损失。

  5. 争议解决: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生效条款: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国能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2×660MW机组烟气脱硫特许经营合同》;

  2.《国能长源随州发电有限公司2×660MW机组烟气脱硝特许经营合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加快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发展,经履行企业内部投资决策程序,企业决定以货币方式出资1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随县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随县能源公司),并以其为主体投资建设湖北随县区域光伏、风电、储能、抽水蓄能等项目;以货币方式出资5,100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国能长源荆门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能源公司),并以其为主体投资建设湖北荆门掇刀区域光伏、风电、储能等项目。

  2021年12月17日,随县能源公司收到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2021年12月20日,荆门能源公司收到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及持股票比例: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票比例51%;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票比例25%;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持股票比例19%;中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

  公司将就随县能源公司投资建设随县区域综合能源项目的进展情况、荆门能源公司投资建设荆门掇刀区域综合能源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信息公开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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