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相关文章

    暂时没有数据

【拟批准公示】关于宁夏参进宁宇达冶金有限公司4x27000KVA硅锰矿热炉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公示】关于宁夏参进宁宇达冶金有限公司4x27000KVA硅锰矿热炉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我单位拟对宁夏参进宁宇达冶金有限公司4x27000KVA硅锰矿热炉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12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地点:宁夏参进宁宇达冶金有限公司4x27000KVA硅锰矿热炉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山水大道15号;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山水大道15号,占地面积为133333.3m²(合200亩)。项目主要建设4×27000kVA硅锰矿热炉生产系统、尾气净化系统和配套公用工程、2台50t/h燃气锅炉、2×12MW尾气发电系统。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6517#硅锰合金20万t/a,同时通过发电系统年发电量为14400万kW·h。项目总投资为32278.87万元,环保投资3133.8万元,占总投资的9.71%。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有烧结机炉头、炉尾烟气,出铁口和浇筑工段烟气及燃气锅炉烟气;无组织废气最重要的包含烧结工段皮带输送机、滚筒混料机、卸料斗、人工破碎过程及生产车间等无组织排放的粉尘。

  ①项目烧结机头排放的烟气。经2台旋风除尘器+1套布袋除尘器+脱硫塔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SO2、NOX、二噁英、氟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②烧结机尾排放的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③出铁口和浇铸工段产生的烟气。1#冶炼车间出铁口和浇铸工段产生的烟气经5个集尘罩+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其他设施”的排放标准限值要求,SO2、NOx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2#冶炼车间出铁口和浇铸工段产生的烟气经过5个集尘罩+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其他设施”的排放标准限值要求,SO2、NOx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④燃气锅炉烟气。2台50t/h的燃气锅炉排放的锅炉烟气经2套SCR脱硝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45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NOx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燃气锅炉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⑤项目烧结工段皮带输送机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通过对现有皮带输送机进行封闭式改造,粉尘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表4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后排放。

  ⑥项目滚筒混料机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通过对现有滚筒混料机进行半封闭式改造,并在未封闭的一端加装喷水装置用以增加物料湿度,粉尘满足《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表4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后排放。

  ⑦项目卸料斗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通过采用软布帘+雾炮降尘处理后,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后排放。

  ⑧项目产品车间人工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人工破碎位于封闭的库房内,粉尘产生量较少,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⑨项目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出铁口和浇铸工段废气有组织收集后,其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量较低,粉尘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最重要的包含生产废水和生活垃圾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发电系统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水、硅锰矿热炉水循环系统排水、水封装置排水及锅炉系统排水,发电系统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水、硅锰矿热炉水循环系统排水及锅炉系统排水属于清洁下水,集中收集后部分用于出铁口高压水冲渣,部分排入园区集污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水封装置排水和生活垃圾污水经厂区已建设的250m³/d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污泥池+MBR膜生物反应器”工艺)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表1中的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水使用,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各车间生产设备噪声,采取厂房隔声、消声减振、合理地布局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态废料。本项目运营期普通工业固态废料主要为不合格烧结矿、冶炼废渣、除尘器收集的回收粉尘、铁水包包底渣、人工破碎产生的精整渣和脱硫石膏。其中:烧结工段产生的不合格烧结矿在烧结机尾破碎后回用于烧结机使用;冶炼废渣集中收集后外售做建筑材料,综合利用;人工破碎工段产生的精整渣用于浇筑工段做垫料使用;除尘器系统回收粉尘采用自动脉冲清灰方式,将除尘器灰收集于筒仓内,定期通过筒仓下的半密闭式库房清运至原料库房内用来生产烧结矿的原料使用;铁水包内产生的包底渣存于产品库房内,定期送至烧结机尾破碎后回用于烧结工段使用;脱硫塔产生的脱硫石膏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库内,定期外售做建材使用。运营期危险废物主要为各机械设备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及脱硝设备定期更换的废催化剂,暂存在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或处置。生活办公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建筑设计企业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于2019年9月16日在宁夏参进宁宇达冶金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了公众参与公示信息,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同步在宁夏参进宁宇达冶金有限公司网站(2019年11月29日)和《石嘴山日报》10个工作日内先后两次(分别为2019年11月29日和2019年12月2日)发布了项目公众参与公告,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同时在项目区附近张贴公告(2019年11月29日)。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未收到任何关于本项目的信件、电子邮件、电话等反馈信息,也未收到公众填写意见后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主办:平罗县人民政府承办: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技术上的支持:平罗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2003-2017 江南官方体育网页版登录 | 网站地图 | 皖ICP备11019094号